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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是由文化和旅游部与北京市共建的高水平特色大学,是一所以外语和旅游为优势特色学科,文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著名高校,是中国外语、翻译、旅游、经贸等人才培养与研究的重要基地。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是在原新华社外文干部学校基础上于1964年10月成立的,是全国第一批本科招生院校。先后隶属国家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外交部、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和国家旅游局领导。2000年2月,划归北京市人民政府管理。2022年3月,由文化和旅游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
建校以来,学校秉承“明德、勤学、求是、竞先”的校训精神,形成了“融中外、兼知行”的学风、“和易以思、人文化成”的教风,积淀了深厚的学术传统,有着独特的办学经验,产生了一批名家名师。
学校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和首都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多语种复语、跨专业复合”的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国际化复合型人才为根本任务。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学用结合,注重实践”的办学特色。外语专业强调“技能领先,注重实训”,狠抓“听、说、读、写、译”基本技能训练;非外语专业依托优势外语教学资源和多元文化环境,坚持“应用导向,强化实践”,走产学研一体化道路。学生国际视野宽阔、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突出,综合素质高,就业竞争力强。
学校坚持以服务国家、首都重大发展战略为重点,发挥学科优势,强化交叉融合,积极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服务与文化贸易、一带一路建设、公共政策翻译、对外文化传播、区域与国别研究、政党政治与政党外交等领域创新特色研究和高层次交叉人才培养,强化新型智库矩阵建设和咨政服务特色。
2、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科评估结果
说明:此为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第五轮评估结果没有向社会公开。
序号 学科名称 评估结果 1 外国语言文学 B 2 工商管理 B 3 中国语言文学 C 3、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名单
序号 专业名称 等级 年度 1 英语 国家级 2019 2 日语 国家级 2019 3 俄语 国家级 2019 4 阿拉伯语 国家级 2019 5 旅游管理 国家级 2019 6 翻译 国家级 2020 7 财务管理 国家级 2020 8 德语 国家级 2020 9 西班牙语 国家级 2020 10 朝鲜语 国家级 2020 11 酒店管理 国家级 2020 12 葡萄牙语 国家级 2021 13 波斯语 国家级 2021 14 商务英语 国家级 2021 15 法语 国家级 2021 16 市场营销 市级 2020 17 贸易经济 市级 2020 18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 市级 2020 19 汉语言文学 市级 2020 20 汉语国际教育 市级 2020 21 印地语 市级 2021 22 意大利语 市级 2021 23 匈牙利语 市级 2021 24 塞尔维亚语 市级 2021 25 爱沙尼亚语 市级 2021 26 会展经济与管理 市级 2021 27 金融学 市级 2021 28 国际经济与贸易 市级 2021 29 新闻学 市级 2021 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网友评价
1、校园的气氛很好,环境也是不错的,这几年好像还新建了几个学生公寓,周边还有吃的玩的,交通很方便
2、校园景色很美,四季都不同,总是有园林工人修剪草坪,更换花草~男生宿舍前的银杏树到秋天是一道很美的风景。二外到处都是猫咪,到处都是爱猫的人。食堂的美食更别提了,清真餐厅的大盘鸡,日韩餐厅的蝴蝶卷~
3、二外挺好的,文理兼收。除了外语比较牛之外,还有个其他学校不具备的优势,就是旅游。以前是国家旅游局直属的,另一个名字叫中国旅游学院。理科一般可以报二外的国际贸易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这两个都是二外的拿手专业,就业率很高。
4、学习环境十分安静,远离城市的喧嚣,是个做学问的好地方。
5、北二外的英语专业的实力是很强的,有一个不错的出国留学hnd项目和很多英国大学合作,是国内三年国外一年的直接拿到国外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回国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给证书认证的。
6、我是二外旅游管理学院毕业的,如果你特别喜欢酒店管理,家里特别富裕的话,可以考虑。二外的旅游管理专业是国内最强的,如果你的职业目标是5星级国际连锁酒店的中高层管理者的话,考取二外的中瑞酒店是个不错的跳板,因为国际酒店集团的中层往上都要求有海外的求学,从业经历。二外的中瑞酒店管理就可以满足你,在国内2年外加国外学习,不错的选择。
7、除了小语种,就是旅游管理学院了,分很多专业,会展,旅管,财管,酒店管理,不知道现在大一开没开游轮,旅管是二外人数最多的大院,还是比较不错的。除了以上两个,别的就是英语,翻译也还可以,但是语言这类的东西,靠自己比较多。在二外不管什么学院,专业都要学英语,小语种除外。
8、北二外:著名重点外院,著名日语研究中心,国家旅游战略发展中心。我国主要的外交外事、对外经贸、旅游基地。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政策,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件等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普通本科高考统一招生工作。保送生招生、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内地新疆班招生、内地西藏班招生以及北京市“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招生等工作,将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和学校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
中文校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英文校名:Beijing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BISU)
学校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
学校网址:http://www.bisu.edu.cn
办学性质:北京市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
修业年限:普通本科学制四年
第四条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与家长、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作为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九条 普通本科招生条件按照当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北京市“外培计划”专业须达到美国高校的英语语言入学标准,且后3年在美国高校进行培养,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学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部分专业课教学采用中英双语教学或全英文授课,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如自愿报考并被录取,须按学校要求修习英语学分和有关专业课学分。
第十一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如考生因所患疾病无法完成学业或对完成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有严重影响者,学校将不予录取。鉴于语言学习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不能有口吃等言语障碍。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情况,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教育部审定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三条 2023年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北京市“外培计划”、“双培计划”在北京提前批次招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以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及志愿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有明确投档比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志愿数量、高考报名模式等具体情况,按总分排序、综合考察,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录取。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所有专业录取均参考外语单科成绩。其中北京市“外培计划”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到120分及以上(满分150分),其他专业外语单科成绩需达到90分及以上(满分150分)。我校对所有省份考生均不做高考外语口试及听力单独要求。
北京市“双培计划”金融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达到110分及以上(满分150分)。
第十八条 在高考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高考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依次参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第十九条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投档后以实际考分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根据各省市招生工作文件要求和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最终结果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二条 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未按期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申请的学生,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考生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
学 费:外语类本科5000元/年人、非外语类本科4200元/年人。(如有变动以北京市批复为准)
住宿费:住宿费及住宿安排以录取通知书通知内容为准。
第二十五条 资助政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一新生设立绿色通道,确保每一名学生顺利入学,并为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期间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期间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等多种奖励和资助。对赴新疆、西藏就业的内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相应专项资助。对确有特殊经济困难的学生,酌情给予适当减免学费。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
招办电话:010-65778007(含传真);
监督电话:010-65778594;
招办邮箱:ewzs@bisu.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或生源省份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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